吳文遠擲三文治案獲撤定罪 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院被拒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06-05 20:22

撰文: 無綫新聞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擲三文治案,今年3月獲高等法院撤銷定罪及刑期,律政司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被拒。

事發於2016年9月4日,吳文遠向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擲三文治,擊中同行一名署理總督察,去年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判囚三星期。

吳文遠今年三月上訴得直,獲法院撤銷定罪和刑期,律政司不服裁決,上月就上訴至終審法院,向高院原訟庭申請證書,證明案件涉重大,而具有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論點,須終審庭釐清。高等法院法官今早頒判詞,拒絕律政司申請。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