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判刑 為歷來入獄最高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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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06-25 18:36

撰文: 無綫新聞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終審法院裁定他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判刑。曾蔭權是特區政府歷來入獄的最高級官員。他早前就定罪及刑期上訴,獲上訴庭減刑。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曾稱:「我問心無愧,我好深信,法庭一定會還我清白。」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2015年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之後被加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2010至12年,出任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參與雄濤廣播牌照申請時,未有申報或披露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租用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往來及商議。

高等法院陪審團前年以八比一,裁定曾蔭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另一項不成立。至於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無法達成有效裁決。

法官判刑時表示,曾蔭權身為行政長官,要對香港及中央負責,但違反誠信,判監二十個月。服刑期間,曾蔭權多次不適要送院治理,其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曾蔭權曾指出:「我現在心裡只是很感恩的心情,能夠見到我的家人團聚。」

期間曾蔭權面對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的重審,陪審團依然未能達成有效裁決。

至於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定罪上訴,去年七月被上訴庭駁回,但刑期上訴得直,獲減刑至十二個月。曾蔭權再次被押到監獄,到今年一月出獄。

曾蔭權曾表示:「從今日開始我要回家,與家人團聚,與太太過正常,希望寧靜的退休生活。另外可以恢復幾十年習慣,每日去我的教堂望彌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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