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裁定,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上訴得直,撤銷他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定罪及判刑。曾蔭權感謝終院判他勝訴,指不枉當日堅持信念。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稱:「我和我弟弟及家人現在在外地,剛剛收到終審法院判詞,我們十分興奮、開心及感恩。好多謝終審法院還我清白,亦多謝我的法律團隊、我的同事、朋友、神長、教友及親愛的家人,特別我要多謝一直支持我的香港市民,他們的鼓勵和信任,是我多年來堅持抗辯的重要動力。現在我心裡充滿感恩。」
曾蔭權又在聲明說,七年的纏訟終於完結,內心滿溢感恩。而向終院提出上訴前,確實經過掙扎,由刑事調查至服刑八個月,訴訟差不多耗盡他夫婦的終身積蓄,令他及家人受盡折磨,心力交瘁。他指太太勉勵他堅持到底,讓法庭還他應有的清白。
他說很擔心履行公務,不涉貪腐的情況下遺漏申報利益,被列作刑事罪行,如他入罪成為先例,只怕公職人員會為了過分避嫌,而不再積極參與決策,導致施政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