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社署共接獲近三千宗配偶或同居情侶虐待個案,民建聯要求政府及早介入危機家庭,並加強支援。
新移民陳女士與丈夫關係不好,因為家暴受傷入院,獲轉介進入庇護中心。
陳女士(化名)說:「入住了庇護中心不足二個月,庇護中心多次要求我搬出去,自己找屋租,但因為我在香港無親無故,所以我不知道去哪裡。」
受虐的亦有男性,化名李先生說,父母都有精神問題,令他與一歲的兒子受到困擾。
李先生(化名)稱:「很多次有打架或者受傷的情況出現,我就找社署幫忙,可不可以照顧我這個危機。如果真的小朋友受傷,社署叫我們、父母去誓死保護小朋友。」
社署去年接獲近三千宗虐待配偶或同居情侶個案,包括身體虐待及精神虐待等,當中超過八成是女性。
社署會因應受害人情況,提供外展、法律保護及宿位等。但民建聯認為社署未有及早介入。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表示:「明知這是一些危機家庭,但是政府為何不預防這些悲劇的發生?要出事後才提供支援給予這些家庭呢?如果你話一定要先打,要有傷可驗、要見血,政府才可以提供住宿的安排,又或者分戶的話,我們可以見到很多危機變成悲劇。」
民建聯認為政府應該評估現時香港家庭暴力的嚴重程度,加強有關社福服務,檢討處理及支援,危機家庭服務的專業模式。
社署回覆指,入住庇護中心可延長至最多三個月,如有需要可進一步安排。另外亦重視對前線員工及專業人士培訓,提高處理家庭暴力個案的知識及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