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建議減免轄下零售及工廠單位租戶五成租金,為期六個月。
政府上月中以撐企業、保就業,宣布一系列措施,向部分政府商業設施的租戶或檔位,提供百分之五十租金減免,為期六個月。
房委會建議,與政府的措施看齊,正尋求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批准;又指因應特別減免租金措施,房委會轄下零售及工廠單位租金的恆常租金檢討,將延遲至租金減免措施完結後才進行。
有房委會轄下零售商戶認為,措施有助經營。
店員陳先生說:「不會這麼吃力,始終現時銷售環境弱了很多。」
亦有商戶認為即使減租,經營仍然面對困難。
店舖負責人蔡先生表示:「生意不好,我們起碼跌一半。就算減租,人工都要;就算減租,沒有生意也做不到。」
有立法會議員支持建議。
自由黨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稱:「有報章提到有商戶八月底收到房委會要求他們重新簽訂三年租約,租約個別是倒過來要加幅。未來半年,減免百分之五十(租金)時,不會同時簽三年合約,順延至六個月後、等租金減免後,才簽訂三年續約。我對此表示歡迎,亦是適時。」
他又希望,房委會半年後再評估情況,配合商戶調整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