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促請政府引用《緊急法》制止暴力。
新界西議員何君堯稱:「有一小撮人感覺上發生這些事情,被逮捕後很快獲假釋或保釋,再打官司已長時間,於是心裡覺沒甚麼問題;亦有些以往的案件我們看見面對法律後果很輕,是否犯法沒成本、沒嚴重後果,種種錯誤訊息令我們止暴制亂方案效果不彰。」
何君堯指,按《緊急法》條文,可加入額外規管措施,包括禁止蒙面和訂立辱警罪,又提出立法防止記者阻礙警員執法,和禁止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標語等。
出席同一個記者會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蔣麗芸稱,引用《緊急法》有生效時限,支持另外訂立《蒙面法》,長期禁止蒙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