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歐美國家有不同程度實施《反蒙面法》。行政會議成員周松崗相信政府根據《緊急法》訂立《反蒙面法》,不會影響外國投資者信心。
美國紐約州禁止公眾在公共地方聚集時喬裝或蒙面,但當局的批准活動可獲豁免,違者最高可判監禁十五天。
德國就規定,參加公眾集會時不得以任何種類的衣服或飾物遮蓋容貌以隱藏身份,違者最多可以判監一年。加拿大魁北克在2012年發生學生示威,翌年引入相關法例,只在非法集會及暴動時才採用。刑罰最高可判監十年。
政府過往曾提及擔心引用《緊急法》立《反蒙面法》,會令香港國際聲譽再受挫;如今決定立法,有商界背景的行會成員周松崗認為,安全最重要。
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周松崗稱:「不論是本地投資者也好、外國國際投資者也好,其實最重視的香港,就是香港的法治環境,法治所帶來的社會安定、安全及平靜、可預測、有序進行的商業行為幫助到警察回復到香港的公共秩序、回復社會的安寧,在這方面他們應該是歡迎。」
《緊急法》立法範圍亦包括可管制財產及資金出入,他相信這情況不會出現。
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周松崗稱:「香港的營商方式、金融的運作,在《基本法》內有提出保障,香港政府是不會採取措施禁止資金的自由來往,及採取外匯管制等,這些可以令國際投資者信賴的不只是香港的法例,而是香港的《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