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反蒙面法實施以來有77人涉違例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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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10-08 02:31

撰文: 無綫新聞

《反蒙面法》星期六生效,連日示威仍有不少人蒙面。警方說新法例實施以來,有77人涉嫌違例被捕。對於有記者指採訪時被要求除面罩,警方指法例生效時間尚短,要時間磨合。

上星期六起市民聚集示威,有機會觸犯《反蒙面法》。警方指,法例生效至今,共有77人涉嫌違例被捕,介乎12至41歲,其中74人涉嫌在非法集結時蒙面,其餘3人是被截查時拒絕除下蒙面物品,包括一名休班救護員,警方說該名救護員上星期六在元朗被捕。警方強調市民攜帶蒙面物品,並非一定違法。

刑事總部高級警司吳卓衡說:「如果在公眾地方佩戴蒙面物品或口罩,那是不會觸犯條例。規例禁止的主要是受規管的公眾活動時戴口罩或蒙面,因此市民外出只是帶或袋著,是不會觸犯法例。」

對於有記者在採訪時被警員要求除下面罩,甚至在警方施放了催淚彈情況下被扯下面罩,警方解釋法例生效時間短,需要時間磨合。

吳卓衡表示:「不可以說一個人自稱是記者,就可以完全不受監管,最重要視乎當時那個人的行為,如果當時這位人士正在做合乎記者工作身份的事,應是可被豁免,法例是這樣寫,當時正在燒煙,沒有理由需要除下。」

警方說會向前線警員給予更多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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