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刑事局接陳同佳願赴台自首意願 將提供必要協助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10-18 20:30

撰文: 無綫新聞

在台灣,刑事局表示收到港方來函,轉達陳同佳願意赴台自首意願,會提供合法且必要協助。

針對陳同佳回台受審會否被判死刑,負責偵辦案件的士林地檢署表示,審判是法官權責,地檢署無從保證會否判決死刑。

地檢署去年已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不符合「自首」條件。若來台接受偵查、審判,只能算是「投案」,無法藉由「自首」獲得刑期寬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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