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政府對電動私家車的配套設施規劃,有多處不足,包括充電設施未能追上電動私家車增幅。
電動私家車愈趨普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由2011年178輛升至去年1萬1千多輛。但公共充電設施未有顯著增長,去年與登記電動私家車的比例大約一比五。
房委會161個停車場中只有28個設有充電設施,政府公眾停車場的充電泊位亦管理不善,經常被非電動車或已完成充電的電動車佔用。公署指,政府長遠有意將轄下停車場公共充電服務轉為收費,但從未向公眾說明後續安排。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我們的著眼點在於推動要長遠規劃,長遠目標設置,計劃實行的措施是如何,以及有否清晰跟市民說,令市民可以依從政策方向作自己的打算。」
公署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在更多政府停車場增加充電設施,制定明確的電動車充電收費政策,以及加強與私樓業主立案法團聯繫等。
環境局回應指,已落實部分公署建議,當局一直因應電動私家車及電動商用車的技術發展、市場供應和競爭力,以及社會接受情况制定相應政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