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方提出派人到香港將陳同佳帶返台灣。保安局前局長葉劉淑儀說,台灣提出的新要求沒有先例,但有方法可以避免當中的司法管轄權問題。有民主派議員就稱,若陳同佳自願跟來港的台灣執法人員離開,就沒有相關問題。
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稱:「想令到特區政府尷尬,但因為自從他採取這個都頗不合理的態度,他在台灣境內都受到批評。如果他們安排到在(機場)過境的地方見面,是另一回事,他們自行約見,這些是雙方面自己安排,就不是來香港『押犯』。」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說:「(台灣)派人來我覺得是聰明的做法,亦是很穩妥的做法,確保不會接收不是自願的。深思熟慮,亦知道自己做錯甚麼事之下自願投案或自首。」
香港與台灣並無司法互助。2016年荃灣水泥藏屍案,曾有三名疑犯潛逃台灣,之後被遞解出境,移民署押解三人,台灣與香港警方在桃園國際機場,登機門管制區前完成相關的程序,之後本港警方與疑犯搭同一班機回港,抵港後拘捕三人,是兩地首次以這種形式處理潛逃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