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指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 否則等同跨境執法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10-22 11:35

撰文: 無綫新聞

特區政府指台灣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否則等於跨境執法。

特區政府凌晨發聲明,指台灣執法當局在香港無執法權,無權派員到港押解疑犯,否則等於跨境執法,不尊重香港司法管轄權,完全不能接受。

當局指,陳同佳出獄後是自由人,特區政府無權對他施加強制措施,他可選擇有人陪同下赴台,抵達後台方可拘捕他。

當局反問既然陳同佳自願自首,何來逃亡滅證之嫌,強調若台方願意處理,應立即取消對陳同佳的入境管制。

當局又指,殺人案在台灣發生,死者屍體、主要證人、證物及相關證據都在台灣。至於在港的證物,除了陳同佳自願帶往台灣的證物外,其他證物當局會在法律容許下,盡量配合台方請求,根據程序處理。

對於台方提出今次以司法協助處理,特區政府認為只屬借口,指過往台方也曾與其他未有司法協助的地方處理類似個案;又指過去一年多曾多次表明樂意向台方提供協助,但不獲正面回應,認為台方堅持指香港無意受理,說法不反映事實,對此失望。

又強烈反對台方指陳同佳自願自首有政治圖謀,稱若台方真心秉持公義,應務實處理,不要令事情複雜,並指期望案件有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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