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批評港府故意放棄自身應有的管轄權,漠視台方提出的請求。
陸委會指港府刻意拖延時間,只為達成讓疑犯自首的政治目的及安排,任意放走疑犯,讓香港成為殺人犯,可以到處行走的罪犯天堂,令人匪夷所思。
港方一廂情願以自首方式處理,無視台灣提出合作的訴求,更操作推動害人害己的送中條例,港人不滿及憤怒至今未減,一切惡果都應由港府承擔。
內政部就指,台灣必須掌握陳同佳的行蹤,因此對他與預定陪同人員禁止網上簽證申請,必須到櫃枱處理,並非限制疑犯入境。如果陳同佳真心來台接受法律制裁,仍有方式可以申請入境。但港府從未告知疑犯將如何來台,台方正持續了解並準備就緒,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