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丟國旗到城門河 被判20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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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10-29 01:04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將國旗掉落沙田城門河,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

案發於上月22日,21歲被告羅敏聰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及沙田大會堂一帶公開及故意以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的方式侮辱國旗。他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

裁判官指案件性質嚴重,但由於沒有量刑指引,考慮到被告初犯、坦白認罪,案情亦不涉及更嚴重的焚燒國旗,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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