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輛巴士行駛時被干擾或破壞,部分更被人按動緊急死火掣。有車長指,若發生在斜路會有危險,容易釀成意外,有大律師警告,干擾巴士運作可被判監禁。
凌晨旺角雅蘭中心對開,這輛通宵九巴停在彌敦道中線。前一個街口,另一輛巴士同樣亮起死火燈,停在路邊。車尾緊急出口玻璃碎了。
警方指,有人按動巴士緊急死火掣,當場拘捕一名15歲涉嫌刑事毀壞的少女,以及一名二十九歲涉嫌阻差辦公的男子。
巴士工會代表指出:「當有人按動死火掣,車輛會關掉、沒了動力。」
《道路交通規例》要求所有巴士都要配備緊急死火掣,在未有冷氣巴士的年代已有,原意是發生意外起火時,可切斷燃油供應、停止引擎運作,但如果行駛途中被胡亂按動,就會有危險。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九巴分會主任黎兆聰表示:「沒了空調和沒了動力,當車長發覺這情況,反應馬上是煞停巴士和拉起手掣。最擔心在斜路情況,如果按掣關了沒了動力。車可能衝下去。」
有巴士車長亦表示,每完成一趟車也會巡視車廂設備。最近留意到較多時這些用作緊急時打碎車窗玻璃的鎚子不見了。他們指會即時通知公司處理。
除了打破巴士玻璃等行為,近日亦有人用噴漆塗污行駛中巴士的車頭玻璃,影響行車,有大律師指故意阻礙干擾巴士是違法,最嚴重可被判監。
大律師陸偉雄稱:「不要以為只是罰款。公眾地方作出一些擾亂秩序行為,意圖破壞社會安寧。這罪也頗重,最高刑罰罰款五千元,入獄十二個月。刑事毀壞罪則更嚴重,最高刑罰可監禁十年。」
政府指,半年來有約420輛巴士受不同程度破壞。暫時沒計劃設立特別基金用公帑補貼維修費,要由營辦商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