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灣工廈水泥藏屍案 首被告謀殺罪成其餘兩被告誤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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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12-13 00:00

撰文: 無綫新聞

三年前荃灣工廈水泥藏屍案,三名男子被控謀殺,陪審團裁定首被告謀殺罪成。

三名被告,被控2016年3月4日,於荃灣灰窰角街一個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陪審團退庭商議近十三小時後,一致裁定首被告曾祥欣謀殺罪成,其餘兩名被告劉錫豪、張善恒,謀殺罪不成立,但誤殺罪成。

四男三女陪審團中午曾向法官李翰良提問,「夥同犯案」的定義,法官指,「夥同犯案」的重點,在於「共同意圖」及「協議」。以本案而言,被告有協議或一同打算迷暈張萬里,及知道會向他使用二氯甲烷或注射酒精,均可視為「夥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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