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女學生焚燒國旗被判12個月感化令 需遵守宵禁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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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9-12-12 23:5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中二女學生因為焚燒國旗,在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

13歲被告在家長陪同下離開法院,有人開傘遮擋。

裁判官判刑時指,不會因為被告年紀輕而輕判,但認為被告不是「狂妄之徒」,告誡她不要因一時衝動沖昏頭腦,做任何事情要三思。索取感化報告後,決定遵從報告建議,判十二個月感化令,期間需遵守宵禁令等條件。

案發於9月21日,被告在屯門大會堂對出空地,連同另外兩人用打火機,燃點地上的國旗。她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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