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男生旺角警署外牆噴漆 被判24個月兒童保護令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12-18 23:0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中二男生在旺角警署外牆噴漆,在西九龍法院少年庭判24個月兒童保護令。

十二歲被告是反修例風波中年紀最輕的被告,被控十月初在旺角警署及太子港鐵站外牆噴上針對警方的字句,承認兩項刑事損毀罪。

辯方指,被告的報告內容正面,明白以不恰當方式表達訴求,已上了寶貴一課,希望法庭考慮到只是塗鴉,與同類刑毀案件相比較輕微。

裁判官判被告24個月兒童保護令,撤銷控罪,期間須遵循監管主任意見結交朋友及參加聯誼活動,除非家人陪同或事先得到主任同意,否則須遵守「宵禁令」;又提醒被告不要輕易受人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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