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直播中展示記者身份證 黃繼兒指有足夠理由主動調查

即时港闻

发布: 2019-12-26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就昨日有警察在傳媒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身份證,私隱專員黃繼兒認為有足夠理由展開主動調查,但暫時未接獲投訴。警方指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權利,任何人認為受到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聖誕翌日假期,多個商場都有人聚集鬧事。其中,警方在大埔超級城驅散期間,截查網上媒體《立場新聞》一名記者。

一名警員當時說:「現在給警告這個記者,他阻礙我們工作。」

記者當時正進行直播,有警察在記者手持的鏡頭前展示他的身份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在電台節目指,警察的做法可能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收集及處理個人資料原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稱:「我給你資料時是知道你用來做甚麼的,但若你是用來做另一樣東西,這是一定要問過我、當事人的同意才可以。我們看到的報道亦有一些片段、文章或是一些聲明,由記者協會或他的攝記協會都作出一個聲明, 我們覺得它的可信性是可以作出主動調查。」

黃繼兒說,如有人違規,公署會發出「執行通知書」,指令有關人士糾正錯誤,如不獲理會,可作出檢控。

黃繼兒指:「希望他是做出一些事後的檢討,及政策上作出一些明顯的指示,以後做這類類似的事情時,如何正當地處理。 」

香港記者協會及香港攝影記者協會發表聯合聲明,強烈譴責便衣警察刻意將記者身份證於直播鏡頭前展示,除涉嫌違反私隱條例,亦等同「起底」。

警方回應指,一直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在不影響行動成效下盡力便利傳媒工作,任何人如果認為受到警方不合理對待,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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