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起抵港內地人士須強制檢疫 違者可判監及罰款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2-07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本港將於午夜起加強對經由內地入境人士檢疫,包括香港居民都要強制檢疫十四天,違反規定屬於刑事罪,可被罰款及判監。政府說會抽樣突擊檢查,但也呼籲受檢疫人士自律遵守。

新防控措施生效前不足半天,政府傍晚公布強制檢疫的執行細節。

星期六凌晨零時起,所有經內地入境,不論是經陸路或乘飛機抵港的人,入境時會先接受體溫監測,確定有沒有病徵。如果有,會交衞生署處理;沒有病徵的人就需要強制檢疫十四天。本港居民可在家居隔離,非香港人就在自己入住的酒店或住宿地點;若果沒有,會被送到政府的暫住設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家人亦都不需要強制檢疫,需要檢疫人士必須任何時間都要留在家中、戴上口罩、禁止離開香港。任何違反規例的要求,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5000元及判處六個月監禁。」

所有入境的人都須申報住址,強制檢疫後每人會獲發訊息包,亦要每天填寫體溫等資料;家居隔離的市民,家人毋須隔離,但其他親友不可探訪。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鄭鍾偉說:「當然會透過電話與他保持聯絡,當然整個成效取決於無論政府工作,受檢疫人士的自律或家人的自律,整個檢疫工作其實是司長所說防範於未然,有甚麼事第一時間處理。」

四類人士可獲豁免強制檢疫,包括運送日常生活物品及服務人士,維持政府運作、保障香港人安全、健康及公共衞生人員,以及為了符合香港利益,也可豁免特定人士不用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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