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指早前首次以電話會議進行聆訊合理合法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2-27 23:49

撰文: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指,早前首次以電話會議進行聆訊,是合理合法。

因應疫情,司法機構自農曆年假期起至今,暫停正常辦公。星期二以電話會議聲音對話形式,處理美亞娛樂因音響照明器材,被追討逾6500萬元的案件。

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解釋,採用此做法的理據,指不少國家和地區,管制曾到內地和港澳的人士入境,而法例並沒有規定,與訟雙方代表須親身到庭。而周二電話會議聆訊順利,亦無技術性困難。所以認為進行電話聆訊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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