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呂智恆入稟控監警會越權審視反修例事件 高院裁定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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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4-15 23:30

撰文: 無綫新聞

社工呂智恆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裁定監警會審視去年反修例事件是越權,高等法院裁定呂智恆敗訴,需支付訟費。

呂智恆早前在聆訊時指,監警會職能是觀察、監察和複檢投訴的處理和調查,並找出可能引致須匯報投訴的不足之處,向警務處處長或行政長官作出建議。監警會進行調查屬越權,提交報告亦可能與警方的調查報告帶來矛盾。

監警會則指,是次調查是審視及提供意見,事實裁斷只涉及收集證據及排列時序,毋須處理活動的性質及內容,並沒有超越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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