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十五人,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涉嫌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捕人士分別押到多間警署,陸續獲准保釋。
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獲准以一千元保釋離開中區警署,他表示是首次被落案控告。
李柱銘說:「我感到舒服,因為這麼多年多月以來,見到這麼好的青年被捕控告,而我沒有被控告,我心裡過意不去。終於做被告人,我為我所作所為,一點也沒後悔,我感到驕傲。」
至於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警方用車由九龍城警署送到西九龍總區總部,再帶回九龍城警署。
社民連、工黨等多個政黨到長沙灣警署聲援被捕人士,他們譴責警方濫用《公安條例》,濫捕參與集會人士,是政治清算及打壓言論自由。
保衛香港運動約五名成員亦到場,支持警方嚴正執法,期間雙方對罵。警方以揚聲器警告他們,涉嫌違反限制多於四人聚集的「限聚令」,要求他們散去。
保安局發言人回應警方拘捕行動,指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證據進行,嚴格按照法例行事。
發言人又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可以凌駕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要面對後果,任何身份、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