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去年有男子阻止他人撕海報 涉襲擊他人判罰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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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4-27 04: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在屯門阻止他人撕毀海報時,涉嫌襲擊他人,被判罰款一千元。

25歲被告廖子浩報稱工程師。案情指,去年八月二十八日,在屯門澤豐花園附近,兩名男子懷疑撕毀文宣海報,被告指罵,一名男途人見到事件報警,被告發現後亦罵對方,又用手機拍攝,男途人之後被掌摑,被告警誡下聲稱是自衛。

他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辯方指被告無案底,願意向事主賠償醫療費,也感到十分後悔。

裁判官張潔宜考慮事主傷勢較輕,接納辯方指,被告是一時愚蠢及衝動下犯案,判罰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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