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周日按限聚令「群眾聚集」定義 驅散太古城中心聚集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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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4-27 21:01

撰文: 無綫新聞

星期日晚有網民發起在太古城中心聚集,防暴警察到場驅散。警方指,當晚是依照限聚令中「群眾聚集」的定義執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稱:「當日你見到有一班人為了一個網上呼籲去到(太古城)中心一齊去唱歌、叫口號,很明顯他們有共同目的,因此在過程當中,我們也要考慮相稱性及合理性。面對目前疫情嚴峻,我們因此會根據限聚令中,這規例中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去給予警告,希望市民不要再在公共衞生威脅之下聚集,呼籲他們離開。」

警方早前指,如抱有共同聚集目的都屬於群組聚集。若多於四人參與,無論是否相距1.5米,都違反限聚令。

警方在社交網站表示,當日高峰時有500人,並收到超過10名市民舉報,指有人涉嫌違反限聚令。

警方一直希望和平勸喻在場人士離開,共發出40次警告,沒有發出定額罰款告票或作出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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