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麗參選立會補選資格被取消提選舉呈請 法官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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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5-07 02:02

撰文: 無綫新聞

參加九龍西立法會補選被取消參選資格的劉小麗提出選舉呈請,在高等法院聆訊,法官押後裁決。

劉小麗2016年循九龍西參選立法會勝出,她其後宣誓就任,但被裁定宣誓無效,撤銷議員資格。

原有議席在2018年補選,劉小麗報名參選,被選舉主任郭偉勳裁定她提名無效,補選最後由陳凱欣勝出。

劉小麗一方在庭上指,劉小麗在2016年的宣誓表現,不應影響她2018年的參選權。同樣因宣誓問題被褫奪立法會議席的姚松炎之後亦可參加補選,質疑選舉主任為何裁定劉小麗不符參選資格。

律政司一方回應指,劉小麗兩次都是報名九龍西選區,但姚松炎被褫奪的是功能組別議席,參加補選屬地方選區,兩人不能相提並論。

劉小麗一方又質疑,選舉主任沒有重新審視劉小麗立場,只是依賴她2016年宣誓表現,無給予劉小麗解釋機會,顯然是程序失誤。

但律政司一方反駁指,劉小麗是被法院裁定喪失議席,不符合議員資格的裁決,不只是選舉主任的決定,已提升至憲法層面,不適宜以選舉呈請處理。而且由她喪失議席至翌年再參選,期間沒有跡象顯示她的立場有改變或有悔改,所以仍然將她視為不符參選資格是合理。

高院法官周家明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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