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破獲製造及管有爆炸品案拘兩人 檢爆炸品原料及仿製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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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08 03:45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破獲一宗製造及管有爆炸品案,搜出大量爆炸品原料及四支仿製槍,拘捕一16歲少年及一名52歲女子,二人是親戚。

行動中警方搜出雙氧水、丙酮、強酸等化學品,搜獲的仿製槍就包括長槍及手槍,也發現「光復香港」旗幟。

警方指收到情報,發現有人去年十一月起多次在海外網站購買可製成爆炸品的化學原料,經調查後採取行動,到灣仔區兩處民居搜出該批物品,懷疑被捕兩人透過網站自學,企圖製造爆炸品。

警方說部分搜獲的化學品可以產生煙火效果,部分若製造成功,可達炸藥級別。

爆炸品處理課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稱:「原材料有些可以合法管有,但一個家庭是不需要管有超過十數枝雙氧水。自製炸藥屬非常不穩定的化學品,如果在民居中,即使沒產生爆炸,製作過程或化學品本身性質是非常易燃,如果產生意外,是會令到民居至少造成火警,甚或發生爆炸,令現場居民或大廈住客非常不負責任。」

警方指被捕男女是親戚。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警司鄒祥有指:「其中一名被捕人只是16歲,其實可能他們是網上受到他人煽動做出違法事件。我在此呼籲,成年人或家長多些留意他們的子女,他們日常有何異樣。」

警方強調,管有或製造爆炸品是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監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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