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涉噴漆塗污警總外牆 被判12個月感化令及賠償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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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09 20:0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大學生用噴漆塗污警察總部外牆,被判12個月感化令和賠償維修費。

一批人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案情指19歲被告、恒生大學學生王愷銘,用白色噴漆在正門牆上塗鴉,諷刺警員被用完即棄。被告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判處他12個月感化令,亦要向政府賠償1200元維修費。裁判官又叮囑被告,要好好遵守感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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