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政治委任官員薪酬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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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10 02:24

撰文: 無綫新聞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所有政治委任的官員未來一年不會按薪酬調整機制加薪,如按機制,原本下月可加薪約百分之2。

林鄭月娥早前宣布,與司局長減薪一年,形容政治委任官員的加薪制度很機械式,沒有人為的考慮,是按丙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

特區政府2002年實施主要官員問責制,當時政治委任官員的薪酬沒有按年調整的機制,一個獨立委員會2016年提出建議,認為立法會議員薪酬按照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而調整的機制,亦適用於政治委任官員。

丙類消費物價指數是量度較高開支範圍的住戶一般所購買的消費品及服務的價格水平,立法會財委會2017年通過獨立委員會建議薪酬調整機制,前年7月1日起實施。

另外,立法會財委會2005年通過行政長官的薪酬釐定在政務司司長薪酬百分之112.5的水平,所以其薪酬調整亦與丙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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