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須準備足夠及合適人手 待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馬上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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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10 22:30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通過制訂《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雖然條文仍在草議,但特區政府必須準備好有足夠及合適的人手,在條例實施後能第一時間執法。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草案一在港頒布實施後,應該有履行、執行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責任。所以政府必須準備就緒,令到當草案在香港頒布實施時,我們已有適當人士履行責任,所以現在必須部署有何人手處理哪些工作,這準備工作必須現時做。準備有足夠人手、有足夠的培訓,令我們執法人員屆時可以在頒布後履行這方面工作,我們今日便要在警務處的地方,計劃設立何種隊伍專責處理這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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