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指涉港區國安法案件應以陪審團形式公開審訊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6-11 05:00

撰文: 無綫新聞

律師會認為,《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後,相關案件原則上應以陪審團形式公開審訊,亦不應另設法庭處理。

人大常委會正就《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擬條文。律師會發聲明表示,明白按憲法規定,人大常委會有權引入香港適用法例,但希望他們克制,以維持大眾對「一國兩制」及香港法治的信心;而立法程序應要有透明度及充分考慮港人意見。

他們建議相關法例按普通法原則訂立,符合相關國際公約規定、保障人權。相關法例須有嚴格、清晰定義、沒有追溯力,指派法官審理時,不應以其國籍為標準;至於中央在港成立國家安全機構就須遵守香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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