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简
繁
En
直播中
无线新闻
/
港聞
/
即时港闻
/
眾志副主席等三人立會會議廳未遵守秩序罪成 各罰款1千元
眾志副主席等三人立會會議廳未遵守秩序罪成 各罰款1千元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6-11 18:49
撰文:
無綫新聞
香港眾志副主席鄭家朗等三人,被控在立法會會議廳未有遵守秩序罪名成立,各被罰款一千元。
鄭家朗及香港眾志兩名成員吳嘉兒及何秀儀,去年三月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公聽會當日,離座衝向官員席位示威,三人被票控;而何秀儀普通襲擊罪不成立。
裁判官指,從閉路電視看到保安員衝上前時何秀儀已停下,保安聲稱被撞左肩無法起身,但事後見到保安能走動,認為他的證供失實、不可信。
裁判官指三名被告未來可能是社會棟樑,要留有用之軀,不應隨便判刑;又考慮到被告本身沒刑事案底,而案情輕微,所以判三人罰款。
香港眾志
國歌法
鄭家朗
吳嘉兒
何秀儀
更多新闻
1
2
3
下一页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