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襲警罪成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 法庭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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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12 01:33

撰文: 無綫新聞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襲警罪成,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法庭維持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原判。

案發在去年7月反修例集會期間,區諾軒在旺角用「大聲公」呼叫,導致一名警司不適,又用「大聲公」敲打警員盾牌,兩項襲警罪罪成,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申請覆核,要求改判監禁,指高院有清晰指示,襲警屬嚴重罪行,一般須處以監禁。辯方則指過往也有襲警案判處罰款,而且區諾軒並沒有直接接觸警員身體。九龍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梁嘉琪最後決定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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