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指港區國安法可參考澳門設國安委 直接向特首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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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13 19:30

撰文: 無綫新聞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條文正草擬。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執法層面上可以參考澳門設國家安全委員會,直接向行政長官匯報;又認為日後需向內地索取相關國安意見,彌補本港不足。

中央及特區都表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勢在必行,外界關注如何執法。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指,警隊正成立專責隊伍部署,澳門相關經驗值得參考。他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透露,參考的方向包括在港設國家安全委員會。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重點是一定要向特首匯報,因為涉及國家層面的事,而特首是一個向國家一定要負責的最高代表。雖然大家都是維護國家安全,處理問題,例如類別、性質、複雜性都很不同,但實際要按香港具體情況去制定整體執行機制。」

中央並無在澳門設國安機構,這方面本港會否建議中央參考?李家超強調屬中央決定,但認為有需要跟內地就國安情況定期交流。

李家超表示:「在國家安全,只有一個標準,就是『國家』的標準。她(國家)的確在收集情報,或者在網絡方面都是比香港特區強很多,所以在這方面,由國家譬如跟我們交流、給予一些意見,或者提醒某些活動情況,當然能幫助我們很多。」

被問及不用設立機構,現在和內地已就著不同議題都有交流時,李家超回應指:「有無需要的確由國家層面去決定,所以這一方面我都會尊重國家。」

他強調立法後,《基本法》下人權等合法權益仍得到保障,先取法庭手令才能入屋搜查、扣留最多48小時等程序,執行「港區國安法」時同樣適用。

李家超指,就算引入其他紀律部隊協助,主力都是警隊,會研究是否招聘退休警務人員。所有人加入專隊前要審查品格,不排除需局限國籍、宣誓效忠特區等,確保他們清楚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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