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將就《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港澳辦表示,中央會保留部分案件的管轄權,而中央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應監督及指導特區執法。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按港澳辦的說法,日後國家安全案件有機會在內地審判,質疑是違反了《基本法》。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稱:「為何突然有些案件可以不需要經過香港法庭司法管轄區去處理?因《基本法》第十九條說得很清楚,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所有案件均有審判權,即是所有和香港有關的案件,其實也要經過香港法院審理。現在是否釋多一條法例,原來《基本法》第十九條不是字面上解釋,有其他原因,這進一步證明國安法違憲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