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子承認去年將軍澳企圖縱火等罪 押後至下周三判刑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6-15 02:5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涉嫌去年在將軍澳企圖點燃汽油彈,在區域法院承認企圖縱火等罪,押後判刑。

案情指,去年10月13日數百名示威者在將軍澳聚集,並設置路障堵路。警方到場驅散,在唐明街附近監視的休班警察發現23歲被告姚少康走近清除路障的警察,一手持汽油彈、一手拿打火機企圖點火,休班警上前制服被告。

被告承認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有意圖而企圖縱火兩項控罪。

辯方求情稱,被告面對社會不公、公義不能彰顯,迫不得已投身社運,被拘留期間已明白到暴力無法解決問題。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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