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海味店店員用威嚇手段強迫旅客購物,被裁定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下,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罪名,各被判監六個月。
去年三月,兩名內地遊客先後到過旺角山東街一間海味店,其中一名內地男遊客表示想購買奶粉,店員訛稱有信用卡優惠,買花旗蔘可以送奶粉。男遊客未承諾購買,店員已私下將花旗蔘切片。
他打算離開,但店員恐嚇指不買就不准離開,阻攔事主離開,更搶去他手機,強行打開其電子錢包,先後交易了逾20次,合共轉走7000多元。
另一名女遊客亦曾到該海味店買奶粉,店員訛稱買一份680元花旗蔘,可以送三罐奶粉,又稱「多買多送」,期間該女遊客多次向店員確認優惠。
不過,最終花旗蔘計價方法就由「斤變両」,原稱只是收一千多元的花旗蔘,變成兩萬多元,店員亦同樣阻止她離開店舖。
兩宗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兩名被告分別判囚六個月。今次是首宗涉及蔘茸海味藥店,使用具威嚇性營業行為被定罪案件,海關歡迎裁決。
海關不良營商手法調查課監督葉冬菁稱:「海關對於這些行為表示齒冷,亦不想影響香港旅遊業形象。這判刑是極大的阻嚇作用,我們亦覺得可向不良商戶發出清晰、明確的警示。」
海關提醒市民及旅客需要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以免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