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宣布港區國安法草案提請審議 對四項罪行作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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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18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連三日在北京召開,並審議《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當中就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項罪行的具體構成和刑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全國人大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等多名全國人大常委,早上到人民大會堂開會,未有回應提問。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原本沒公布排上議程,到下午一時許,新華社報道,法例的草案已由委員長會議提請於同日召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今次公布,與上月全國人大會議通過的決定比較,其中一項罪行,原本的「干預」字眼,由「勾結」取代。報道又提及,法律草案是貫徹落實全國人大會議通過有關決定的精神和要求的重要立法項目,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向會議作了關於法律草案的說明。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開會前,人大法工委發言人岳仲明曾表示,計劃增加加快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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