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馬主向馬會職員提供一萬元利益 被判守行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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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26 02:13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馬主前年向馬會職員提供一萬元利益,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守行為12個月。

案情指,61歲被告王梁秀卿,前年12月在沙田馬場因不懂填寫彩票要求職員協助,其後她旗下馬匹贏得賽事,獲得二千萬元彩金。

被告將20張500元面額鈔票、即一萬元,打賞投注櫃位的女職員。職員解釋不能收,被告將錢放在地上離開。她被控一項與公共機構有事務往來時,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

控方指考慮案情、提供利益的情況,涉案金額及背景等因素後,決定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下令被告自簽一千元,守行為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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