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譚耀宗指不設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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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6-30 04:32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並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據《基本法》,仍要由香港特區公布才完成立法程序。

最後一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早上獲得162票全票通過,隨即徵詢基本法委員會意見,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午的會議再全票通過將法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接受視像訪問時稱,若案件由內地審訊,罰則會跟從《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不設死刑。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回到內地的時候,會根據內地的刑事訴訟法來進行訴訟,但法例應該還會依據港區國安法。」被問罰則會根據甚麼,他說:「《港區國安法》。」

再被問會否有死刑,譚耀宗表示:「人大常委會在立法時亦知道香港沒有死刑,所以整個法例沒有死刑的。」

至於法律有否追溯期、會否有陪審團?他指法例都有寫明機制。

譚耀宗稱:「每個罪行都有一定界定,對於大家常關心的追溯力,亦有條文談了。我們希望法例生效後,起到一個阻嚇作用、防範作用。以前搞事的人,犯了這方面法例的人,希望他們從此要小心,如果他們以身試法就要負起刑責。」

至於為何在審議期間不公布條文,譚耀宗表示《立法法》容許人大委員長有酌情權,以往的《反分裂國家法》亦是通過後才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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