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指是否觸犯國安法須視乎犯罪目的 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7-03 21:00

撰文: 無綫新聞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政府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解釋,從來沒有改變;是否觸犯《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亦是視乎有否犯罪的目的等,她不希望市民以身試法叫口號。

政府的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今時今日是有「港獨」含意。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強調,基於有關口號涉及起訴案件,所以不具體討論內容,但強調政府的解釋從來沒有改變。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絕對不是國安法出台後,忽然之間變成這樣意思,而是國安法推出後,你如果是會因這4個字或8個字,而犯了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目的是分裂國家等的事,這就是犯罪,刑罰是好重,最高是終身監禁。你不是想去做香港獨立、你不是想分裂國家、你不是想顛覆政權,為何要做這些事,以身試法?」

曾經叫過有關口號,會否成為將來被取消參選資格的理據?她這樣回應。

鄭若驊說:「去考慮參選資格是否符合,選舉主任主要看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真誠擁護基本法我們都清楚說過,當你是『港獨』,一定不會是。每個人可能有不同解釋,但政府說出來後,解釋是很清楚的。為甚麼選舉主任,某些人會(做)這樣(決定),是選舉主任他當時的決定,很難說。」

鄭若驊指,如果是正常學術討論,或者傳媒正常報道,只要沒有「港獨」的目的,是不會違反《港區國安法》。

她又指,律政司已就國家安全案件設立專門檢控科,日後會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溝通,但強調會按證據,不受干預作出檢控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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