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公務員宣誓擁護基本法 指違誓言按現有法例處理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7-09 21:03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公務員分批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有議員關注若違反誓言有何罰則,政府指會按現有法例及機制處理。

政府要求本月起新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成為入職要求,現職公務員亦要分批安排宣誓或簽署文件。

在立法會公務員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有議員質詢不宣誓的後果。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問:「是否不讓他升職或要『炒魷魚』?」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如果獲晉升較高職級,或獲推薦轉任另一個職系,在這個過程當中這亦會作為一個要求。現時的機制,沒有一個即時就可『炒魷魚』。」

林卓廷再問:「或要勒令他退休、要他被逼離職?」

聶德權說:「一定要視乎個別情況如何,按我們現有的法律及處理機制。」

那公務員公餘時間又會否受規管?

勞聯勞工界議員潘兆平稱:「參與一些政治集會遊行,其實在你們的標準中如何界定?」

聶德權說:「要很清楚地他們的行為及言行,不可與他們的公務員身份產生衝突,亦讓人覺得有衝突及好像與政府對著幹,這是不能接受。如果參加一些集會、示威,是反政府,公務員本身的身份,你的政治中立的要求就是支持在任的行政長官及特區政府、落實好政府政策,所以肯定有違反。」

亦有議員關注若違反誓言,有何罰則。

聶德權指:「如果他犯了《國安法》內的罪行、又判刑,裡面的條文亦指公務人員,會取消他的職務。至於在其他事情上,如果有行為違反誓言,當然我們要按違反的行為或行為不當,按現時我們目前處理紀律的機制程序來處理。」

他又指,會研究是否要加強有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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