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男子承認去年立法會外非法集結 被判囚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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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7-21 00:4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承認去年在立法會外非法集結,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四個月。

案情指,去年6月9日港島區大遊行後,仍有約二百人在立法會大樓外聚集,翌日凌晨仍未散去,並拆下示威區的圍欄。

警方到場設封鎖線,33歲被告吳浩榮沒有理會警方的警告,將鐵欄搬到警方防線,隨即被制服。

他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案中幾乎沒有使用暴力,背景及社會報告大致正面,希望輕判。

裁判官指,暴力情況應視乎整體,判被告監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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