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辣版的口罩令列明部分私人物業管理人員可協助執法,但有保安業界認為有難度。
新措施下,室內公共地方必須戴口罩,如有人在商場內違規,保安員應如何處理?
新措施列明,除政府人員外,亦會邀請部分私人物業管理人員協助執法,違例者會被發定額罰款通知書,罰款2000元,一經檢控及定罪,最高可罰款5000元,但有保安業界認為,商場比屋苑更難協助執法。
保安業商會主席何啟文稱:「每一個商場門口較闊,所以駐守人員在門口或出入口的位置就比較難阻擋,如這個人不戴口罩進來,我們去阻擋,如他不聽一定要走進來,其實我們要其他同事支援。」
他又指保安員有別於執法部門,只可為不戴口罩的人提供口罩,如果對方拒絕合作,唯有報警處理。他希望政府可以提供更清晰指引。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指,若疫情持續,不排除實施更嚴厲的防疫措施,例如進一步減少食肆人流和關閉商場。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一定從社交距離再做工夫、再收緊,如果食肆都是繼續多人,以及你看到很多群組都是食肆出來,所以我想在食肆再減低人流,都是一個方向。」
她呼籲市民自律忍耐、做好個人衞生及保持社交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