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男子藏伸縮棍等物品判囚八個月 上訴遭駁回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8-05 20:30

撰文: 無綫新聞

兩名男子因為藏有伸縮棍、彈叉等,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成立,判監禁八個月,上訴遭駁回。

案發去年七月,一批人在元朗集會遊行,兩個分別26和24歲男子,被搜出藏有伸縮棍、鐳射筆,彈叉和鋼珠。

高院法官黃崇厚宣讀判詞時指,被告帶備武器參加集會,可見有付諸武力的心意,原審裁判官無原則性犯錯,刑期亦不是明顯過重,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監禁八個月判刑。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