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會通過本屆立法會續履職至少一年 至下屆議會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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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8-11 07:00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本港今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新一屆立法會任期開始。而新一屆的任期維持四年,人大常委的決定無涉及延任具體安排。

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後一天會議,以164票全票通過,香港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後處理「真空期」的決定議案,字眼和審議時不同,由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變成「繼續履行職責」。

下月三十日、即原本這一屆立法會任期屆滿後,將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第七屆任期開始為止。決定亦列明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內地官方媒體報道,為維護特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特區政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符合《憲法》和《基本法》的規定和原則,是必要、適當的。

至於議員是否要重新宣誓、被裁定參選提名無效的四位現屆議員可否延任,無具體寫明。有份列席會議的港區人大代表陳勇表示,這些問題需特區政府決定。

港區人大代表陳勇表示:「特區政府有否中間確認的手續?等於我們這間屋、我們繼續租用,每一位租客是否符合香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相關的規定?(決定)最主要解決了在憲制上,不會受到其他司法覆核挑戰。它以《憲法》或者中文法律、內地法律語言,叫『繼續履行職責』,就不是『繼續運作』。」

港澳辦和中聯辦分別發聲明,支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會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港澳辦指,今次決定十分重要和及時,為本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提供堅實法律基礎。

中聯辦就指,決定最大程度減少社會震動,以便全社會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體現中央對香港整體利益高度負責,和對市民切身利益的最大關愛。

根據程序,全國人大常委會公布決定後,特區政府須將其刊憲,然後展開後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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