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港區國安法案被告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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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8-24 20:30

撰文: 無綫新聞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

《港區國安法》首個被告、23歲的唐英傑,七月一日駕駛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電單車上背包插有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導致三名警員受傷,被控「煽惑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項罪名。

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申請保釋被拒,之後向高等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亦不獲批。

高院法官李運騰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唐英傑的保釋申請,最快今日頒布書面裁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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