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等人被控暴動等罪全部准保釋 警元朗拘43歲男子涉暴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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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0-08-27 10:00

撰文: 無綫新聞

警方落案控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及參與暴動;另一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就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控罪,分別涉及元朗721事件及屯門示威,他們與另外八名被告下午提堂,全部獲准保釋。另外,警方昨日在元朗拘捕一名43歲男子,涉嫌參與暴動及串謀傷人,正被扣查。

被捕後在大埔警署扣查的林卓廷,由警車押送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控罪指他和另外六名男子,去年7月21日在西鐵元朗站大堂,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暫時毋須答辯。

控方反對所有被告保釋,其中指林卓廷有多宗案件在身,包括前年及去年涉及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六星期,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又透露相信案件中仍然有二十人在逃。

林卓廷一方指控方指控薄弱,被告涉及的案件與示威無關,牽涉肢體衝撞非常輕微,而元朗721事件林卓廷是報案人,希望警方協助;又解釋他不是黑衣人、手無寸鐵,警方之後亦曾發信多謝他協助破案,但一年後卻被控告。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後將案押後至10月12日再審理。

林卓廷涉及的另一宗案件,指他和黨友許智峯及一名涉非法集結的男子曾焌熙,去年7月6日在屯門警署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即與其他不知名的人煽惑、誘使或指示一名人士,刪除儲存於手機内,顯示一些可能干犯刑事罪行示威者臉部的內容。

許智峯和女子鍾凱研亦被控一項不誠實取用電腦及一項刑事毀壞罪,即損毀一部手提電話內的示威片段。這宗案件押後至11月6日再訊,待控方預備文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

兩宗案共十名被告,獲准以介乎三千至一萬元保釋,和五千至一萬元人事擔保,須交出旅遊證件和到警署報到。

民主黨香港島議員許智峯指:「我們作為議員,保護市民是我們的天職,我們無畏無懼、無怨無悔。」

民主黨新界東議員林卓廷稱:「林鄭月娥政府、鄭若驊和鄧炳強,已失去人類基本良知。」

他們稱作為民意代表,會繼續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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