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醫院一名病人日前離世,送到公眾殮房後才確診新冠肺炎。五名負責接送遺體的食環署人員要檢疫,他們批評院方沒有通知死者有機會染疫。政府指日後處理遺體時會先進行風險評估。
一名59歲男子上星期三因為不適,被送到將軍澳醫院,病毒檢測初步呈陽性,未幾不治,死後確診新冠肺炎。
由於該名男子入院不足24小時離世,要由食環署俗稱「執屍隊」的屍體處理組,將遺體移送富山殮房。當日五名隊員因為無穿著保護裝備,事後需要隔離檢疫14天,他們認為醫院安排失誤。
屍體處理組組員阿文表示:「核對完資料後,沒有告訴我們(死者)有做測試,事後我們送走了,你才說有做測試,我們每個人都在埋怨,為何去到的時候你們不說?」
「執屍隊」的隊員指,一般情況下醫院會在屍袋或者遺體掛上不同顏色的牌,分辨死者生前有否感染傳染病等,今次遺體只放在一張床上,蓋上白布。
醫管局就事件發出新指引,若認為死者生前有感染新冠肺炎風險,醫院會進行檢測,檢測呈陽性的遺體會以黃色標籤作識別。食環署人員處理屍體時需要按指引,穿戴所需的防護裝備。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食環署亦應同時改善通報機制。
民建聯區議會(二)議員周浩鼎稱:「不只一個『執屍隊』,還有其他部門在不知情下可能受到影響。政府有責任堵塞這個漏洞、加強整個通報機制,甚至讓其他政府部門加強相關應對培訓,這才能真正減低前線人員的風險。」
他認為政府亦應提高「執屍隊」職工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