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駁回梁頌恆上訴 維持非法集結定罪及判監四周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9-02 00:08

撰文: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的上訴,維持非法集結的定罪及判監四星期,他即時入獄。

案情指,梁頌恆與游蕙禎2016年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後,同年11月2日與三名議員助理在立法會會議期間闖入會議廳。

法官陳嘉信在判詞指,即使上訴人真誠相信有權進入會議室,不代表各被告肆意衝擊保安防線的行為可免受法律懲處。

而裁判官正確指出,即使上訴人案發時是議員,仍不能免除在會議廳範圍內的刑事責任,他們的暴力行為顯然超越合理界線,屬非法武力。

法官又指,梁頌恆被定罪後未有求情,顯示毫無悔意,即時監禁四星期屬合適,駁回他的上訴。

热门新闻